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 SDG3 健康與福祉的目標是確保健康及促進各年齡層的福祉

目標/指標

目標/指標內容

3.1 

2030年,減少全球孕產婦死亡率,降至每10萬名活產的死胎數少於70

3.1.1

孕產婦死亡率

3.1.2

由熟練醫護人員接生的分娩比例

3.2

2030年,消除可預防的新生兒和5歲以下兒童的死亡率,所有國家的目標是將新生兒死亡率至少降低至每1千名活產的死胎數少於12名,將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至少降低至每1千名活產的死胎數少於25

3.2.1

五歲以下兒童死亡率

3.2.2

新生兒死亡率

3.3

2030年,消除愛滋病、結核病、瘧疾和受忽略的熱帶病等流行病,並防治肝炎、水傳播疾病以及其他傳染疾病

3.3.1

依性別、年齡和重點人口劃分的每1千名未感染人口中新發愛滋病感染人數

3.3.2

10萬人的結核病發生率

3.3.3

1千人的瘧疾發生率

3.3.4

10萬人的B型肝炎發生率

3.3.5

針對受忽略的熱帶病採取介入措施的人數

3.4 

2030年,透過預防與治療以及促進心理健康與福祉,將非傳染性疾病的死亡率減少三分之一

3.4.1

心血管疾病、癌症、糖尿病或慢性呼吸道疾病導致的死亡率

3.4.2

自殺死亡率

3.5

加強藥物濫用的預防和治療,包括麻醉藥品濫用以及酗酒

3.5.1

藥物濫用障礙的治療介入措施的覆蓋範圍(藥理學、社會心理學、復健和後續照護服務)

3.5.2

15歲以上的1年內人均酒精消費量(以純酒精升數計)

3.6

2020年,全球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和受傷人數減少一半

3.6.1

道路交通受傷死亡率

3.7

2030年,確保人人都有管道獲得性和生殖健康照護服務,包括家庭生育計劃、資訊和教育,並將生殖健康納入國家策略與計畫中

3.7.1

擁有現代化家庭生育計畫的育齡婦女(15-49歲)比例

3.7.2

1千名青少女該年齡層(10-14 歲、15-19 歲)的生育率

3.8

實現全民健康覆蓋(UHC),包括財務風險保障,獲得優質基本衛生保健服務,以及人人都可享有安全、有效、高品質且負擔得起的基本藥物與疫苗

3.8.1

基本健康服務的覆蓋範圍

3.8.2

家庭健康支出佔家庭總支出或收入較大的人口比例

3.9

2030年,大幅減少因危險化學物質與空氣、水、土壤污染和其他污染造成的死亡和患病人數

3.9.1

因家庭和環境空氣污染而導致的死亡率

3.9.2

因不安全的水、不安全的環境衛生和缺乏個人衛生(unsafe Water, Sanitation and Hygiene for All WASH))而導致的死亡率

3.9.3

意外中毒而導致的死亡率

3.a

酌情在所有國家加強實施《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

3.a.1

15歲及以上人口目前使用菸草的年齡標準化盛行率

3.b

對主要影響的發展中國家的傳染以及非傳染性疾病,支援疫苗以及藥物的研發,根據《TRIPS協議和公共衛生的杜哈宣言》,提供負擔的起的基本藥物與疫苗,該宣言申明發展中國有權充分利用《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中關於保護公共衛生的靈活性的規定,尤其是為所有人提供獲得藥物的機會

3.b.1

國家計劃中所有疫苗覆蓋的目標人群比例

3.b.2

對醫學研究和基礎衛生部門的總官方發展援助淨總額

3.b.3

具備一套可永續獲得和可負擔的核心相關基本藥物的保健設施比例

3.c

大幅增加發展中國家的醫療保健的融資和借款,以及醫療保健從業人員的招募、發展、培訓和留任,尤其是最低開發國家與小島嶼發展中國家

3.c.1

衛生人員的密度和分佈

3.d

強化所有國家的早期預警、風險減少以及國家與全球健康風險的管理能力,特別是開發中國家

3.d.1

國際衛生條例(IHR 能力與健康緊急準備

3.d.2

特定抗生素抗藥性微生物而導致的血液感染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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