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 SDG3 健康與福祉的目標是確保健康及促進各年齡層的福祉
目標/指標 |
目標/指標內容 |
3.1 |
到2030年,減少全球孕產婦死亡率,降至每10萬名活產的死胎數少於70名 |
3.1.1 |
孕產婦死亡率 |
3.1.2 |
由熟練醫護人員接生的分娩比例 |
3.2 |
到2030年,消除可預防的新生兒和5歲以下兒童的死亡率,所有國家的目標是將新生兒死亡率至少降低至每1千名活產的死胎數少於12名,將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至少降低至每1千名活產的死胎數少於25名 |
3.2.1 |
五歲以下兒童死亡率 |
3.2.2 |
新生兒死亡率 |
3.3 |
到2030年,消除愛滋病、結核病、瘧疾和受忽略的熱帶病等流行病,並防治肝炎、水傳播疾病以及其他傳染疾病 |
3.3.1 |
依性別、年齡和重點人口劃分的每1千名未感染人口中新發愛滋病感染人數 |
3.3.2 |
每10萬人的結核病發生率 |
3.3.3 |
每1千人的瘧疾發生率 |
3.3.4 |
每10萬人的B型肝炎發生率 |
3.3.5 |
針對受忽略的熱帶病採取介入措施的人數 |
3.4 |
到2030年,透過預防與治療以及促進心理健康與福祉,將非傳染性疾病的死亡率減少三分之一 |
3.4.1 |
心血管疾病、癌症、糖尿病或慢性呼吸道疾病導致的死亡率 |
3.4.2 |
自殺死亡率 |
3.5 |
加強藥物濫用的預防和治療,包括麻醉藥品濫用以及酗酒 |
3.5.1 |
藥物濫用障礙的治療介入措施的覆蓋範圍(藥理學、社會心理學、復健和後續照護服務) |
3.5.2 |
15歲以上的1年內人均酒精消費量(以純酒精升數計) |
3.6 |
到2020年,全球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和受傷人數減少一半 |
3.6.1 |
道路交通受傷死亡率 |
3.7 |
到2030年,確保人人都有管道獲得性和生殖健康照護服務,包括家庭生育計劃、資訊和教育,並將生殖健康納入國家策略與計畫中 |
3.7.1 |
擁有現代化家庭生育計畫的育齡婦女(15-49歲)比例 |
3.7.2 |
每1千名青少女該年齡層(10-14 歲、15-19 歲)的生育率 |
3.8 |
實現全民健康覆蓋(UHC),包括財務風險保障,獲得優質基本衛生保健服務,以及人人都可享有安全、有效、高品質且負擔得起的基本藥物與疫苗 |
3.8.1 |
基本健康服務的覆蓋範圍 |
3.8.2 |
家庭健康支出佔家庭總支出或收入較大的人口比例 |
3.9 |
到2030年,大幅減少因危險化學物質與空氣、水、土壤污染和其他污染造成的死亡和患病人數 |
3.9.1 |
因家庭和環境空氣污染而導致的死亡率 |
3.9.2 |
因不安全的水、不安全的環境衛生和缺乏個人衛生(unsafe Water, Sanitation and Hygiene for All (WASH))而導致的死亡率 |
3.9.3 |
意外中毒而導致的死亡率 |
3.a |
酌情在所有國家加強實施《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 |
3.a.1 |
15歲及以上人口目前使用菸草的年齡標準化盛行率 |
3.b |
對主要影響的發展中國家的傳染以及非傳染性疾病,支援疫苗以及藥物的研發,根據《TRIPS協議和公共衛生的杜哈宣言》,提供負擔的起的基本藥物與疫苗,該宣言申明發展中國有權充分利用《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中關於保護公共衛生的靈活性的規定,尤其是為所有人提供獲得藥物的機會 |
3.b.1 |
國家計劃中所有疫苗覆蓋的目標人群比例 |
3.b.2 |
對醫學研究和基礎衛生部門的總官方發展援助淨總額 |
3.b.3 |
具備一套可永續獲得和可負擔的核心相關基本藥物的保健設施比例 |
3.c |
大幅增加發展中國家的醫療保健的融資和借款,以及醫療保健從業人員的招募、發展、培訓和留任,尤其是最低開發國家與小島嶼發展中國家 |
3.c.1 |
衛生人員的密度和分佈 |
3.d |
強化所有國家的早期預警、風險減少以及國家與全球健康風險的管理能力,特別是開發中國家 |
3.d.1 |
國際衛生條例(IHR) 能力與健康緊急準備 |
3.d.2 |
特定抗生素抗藥性微生物而導致的血液感染百分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