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自1008月起,依據「教育部認定大學校院自我評鑑機制及結果審查作業原則」,研議修訂「自我評鑑實施辦法」、「自我評鑑申復辦法」及「104年度系所暨通識教育自我評鑑實施計畫」等辦法,於1024月向教育部申請自我評鑑機制認定。教育部於10212月認定本校自我評鑑機制後,本校自1031月起依據所定機制,分2梯次辦理教學單位自我評鑑。

第一週期辦理之「104年度系所暨通識教育自我評鑑」,有31個系、所、學位學程及通識教育中心共32個單位接受評鑑。該等單位於1045月完成自辦外部評鑑實地訪評,評鑑結果經本校自我評鑑指導委員會覆核後,31個系、所、學位學程之評鑑認可結果為「通過」,通識教育中心之評鑑認可結果為「有條件通過」。評鑑後本校彙整該次評鑑之規劃、歷程與結果,作成自我評鑑結果報告書,於1056月向教育部委託單位高等教育評鑑中心申請自我評鑑結果認定。教育部於10510月認定本校104年度系所暨通識教育自我評鑑之評鑑結果,認可有效期限比照第二週期系所評鑑自104年起至109年止,並同意本校免受通識教育暨第二週期系所評鑑。

第二週期辦理之「106年度系所自我評鑑」係針對於104年度時新設立未滿3年之2個學程及專班進行評鑑。該等單位已於1063月完成自辦外部評鑑實地訪評,評鑑委員給予之評鑑認可結果建議均為「通過」。

完成自我評鑑後,本校即敦促各受評單位針對實地訪評報告書所列「針對待改善事項之建議事項」逐項檢討,並研擬與執行自我改善計畫。104年度系所暨通識教育自我評鑑32個受評單位已於1048月擬定自我改善計畫,落實執行,每半年報告執行進度,並於10610月提交執行成果報告。該梯次評鑑的32個受評單位共599項待改善事項,目前均已獲得改善。其中,因通識教育中心之評鑑認可結果為「有條件通過」,本校另協助其規劃與辦理「追蹤評鑑」。該中心已依規劃於1075月完成追蹤評鑑實地訪評,評鑑委員給予之追蹤評鑑認可結果建議為「通過」,併同106年度系所自我評鑑結果於1078月經本校自我評鑑指導委員會覆核通過,同年8月向教育部委託單位高等教育評鑑中心申請自我評鑑結果認定,且於10712月獲得高等教育評鑑中心之認定。完成自我評鑑的同時,本校也敦促2個受評單位擬訂自我改善計畫,並開始執行改善,且持續追蹤評鑑結果改善情形。

第三週期系所評鑑作業委託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及台灣評鑑協會進行辦理品質保證認可,其中通識教育中心已於111322日委託台灣評鑑協會辦理實地評鑑,評鑑委員給予之評鑑認可結果為「通過」,通過期間自1117月至1166月。其他29個系所已於111919~23日間委託高等教育評鑑中心辦理實地評鑑,生物醫學工程博士學位學程認可結果為「通過-效期3年」,認可有效期間自11011日至1121231日;其餘28個系所認可結果為「通過-效期6年」,認可有效期間自11011日至1151231日。 

高雄醫學大學系所自我評鑑各受評單位之評鑑認可結果

系所評鑑 

本校醫學系及學士後醫學系於101年度接受由醫學院評鑑委員會辦理之醫學院評鑑(TMAC),獲得「通過」認可,認可有效期間為102-108年,且於104年接受以相關新制準則追蹤評鑑,評鑑結果為維持101年全面評鑑「通過」之結果,並於108年實施全面評鑑,再次獲得「認證通過」,效期為202081日至2023731日。112學年度再度接受全面評鑑,亦獲得「認證通過」,效期為202481日至2027731日。

 TMAC101  TMAC104
 TMAC108 1  TMAC108 2
 TMAC醫評證書112 01  TMAC醫評證書112 02

Go to top